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好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工程。
(六) 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利用水平。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加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收集转运网络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各县城所在地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污染扰民事件有效控制,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市城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常运转。
(七) 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落实具体措施,抓好区域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发展资源深加工和再利用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节约效率,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强制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组织实施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二、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常德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市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市创建目标责任制,把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采取年终检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现场督查,严格工作考核,确保生态市创建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立完善监察、监测网络体系,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生态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生态市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考核对象与内容
考核对象分甲、乙两类,具体内容见附件。
甲类: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乙类: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畜牧水产局、常德日报社
四、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