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
(常政发〔200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在常各单位:
为做好社区服务工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常德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社区服务工作放在社区建设的首要位置,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特别是对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坚持社会化。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既要整体推进,又要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通过努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推进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推进社区就业服务,通过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确保社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针对性服务和援助,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扎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服务率达到100%。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