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做好信访工作。建立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大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解决残疾人的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九)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指标:
1、建设全市残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提高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依照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系统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
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残联建立信息化工作机构。
2、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各区县(市)要建立残疾人事业网站,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建立残联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和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重点推进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发放残疾人证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
3、做好基本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基层统计台账,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配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对全市残疾人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指标:
1、建立健全以区县(市)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
2、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素质,做好优秀残疾人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3、各区县(市)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进一步改善。
4、残疾人领证率达到80%。
主要措施:
1、完善乡镇(街道)残联组织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乡镇、社区普遍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加快市、县两级残联中青年干部及残疾人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工作。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市、县要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并独立开展活动。专门协会要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4、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残疾人证》的管理和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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