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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常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2、拓展康复服务面。全面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在武陵、鼎城两区,建设白内障无障碍区;在全市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完善桃源、津市聋儿语训中心,办好聋儿家长学校,鼓励和扶持民办语训机构;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推行“社会化、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推广武陵、鼎城试点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开精神病群防群治工作,探索创建精神病人康复托养机构;以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站(点)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加强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加强脑瘫预防和康复;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器具;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减少残疾发生。
  3、做好残疾人康复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家庭贫困的白内障患者、聋儿、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给予相应的康复救助,对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给予适当资助;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因个人负担医疗费过重难以承担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给予适当救助。
  4、保障康复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综合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
  (二)教育
  主要任务指标:
  1、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发展高级中等特殊教育。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整合资源,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继续支持津市、桃源特教学校建设。
  3、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其他途径的助学措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贯彻执行《湖南省贫困残疾大学生资助办法》,对本市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提供适当资助,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为残疾大中专学生优先提供助学金和发放教育贷款制度。
  4、按照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重视并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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