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依照运行程序制定职权流程图并上网公布,实行依据、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动态公开。各地区要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保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限制自由裁量空间,研究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办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具体实施意见。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以及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行指导和督查。把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动。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促进政府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三、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创新公开的制度和措施,增强办事公开的效果。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重点抓好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领域的办事公开工作。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具体制度,特别是重大事项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本单位管理和社会服务全过程,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办事公开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制度,积极推广先进典型,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
乡镇政务公开与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按照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找准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结合点,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制度机制,搭建基层公开的综合平台,实现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机互动。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统筹安排和综合推进。重点做好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的公开。进一步创新乡镇政务公开的形式,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室建设,使政务公开更加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
五、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