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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2、制定城乡一体化就业规划。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 (含被征地农民、外来劳动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含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与保障进行统筹安排和规划,同时把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纳入劳动保障服务范围,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有利于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

  3、建立完善城乡平等竞争的就业政策。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清理和废止对农村劳动者的歧视性政策,取消招用工人的地域、户籍等限制性规定,形成“平等竞争、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让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和创业支持。

  4、实施“金保工程”,建立城乡统一的管理平台。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更好地为城乡劳动者服务。适时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智能卡制度,对城乡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或在我市非农产业就业的外来劳动者经过备案登记后,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核发《常德市劳动保障智能卡》,作为享受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唯一凭证。

  以上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单位搞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1、建立四级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新三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与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培训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和已认定的民办职介、培训机构组成完整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网络。继续巩固和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平台建设成果,全市各个乡镇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设立劳动保障站,配备一定工作人员(可从乡镇政府现有在编人员中调剂安排),此项工作今年底完成。各区县(市)财政每年要安排给乡镇劳动保障站一定的工作经费,努力做到机构、人员、编制、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同时,所有行政村要设立劳动保障联络员,由现有村干部兼任,主要负责当地劳动力资源的统计及动态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推荐就业培训对象(重点做好贫困户就业培训),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待遇实行津贴制,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本地和外来农民工开放,并建立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机制,开展“远程面试”等个性化服务。充分发挥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劳务输出组织的作用,拓展就业空间,加强政策创新,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享受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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