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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


  四、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旅游招商促旅游开发,在旅游业招商引资的范围、领域和层次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吸引各地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常德旅游业。积极引进省内外大旅行社、开发商、旅游饭店集团的资金、品牌、管理、技术和人才,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景区景点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适度分离的办法,开发一批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项目。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景区(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专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招商奖励政策。

  五、打造商务旅游会展城市。充分发挥我市作为湘西北交通枢纽城市的区位优势,借助张家界、桃花源等著名景点,推进常德商务旅游会展业的发展。加快会展中心、大剧院、穿紫河风光带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商务、贸促、旅游等部门要加强与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联系,争取各种市场化运作的会展活动在常德举行。注重培训会展经济人才,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和本土化的会展活动管理和操作队伍。武陵区、鼎城区和德山开发区要积极整合城区休闲娱乐资源,努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城市接待服务和休闲品牌。

  六、完善旅游商品产销网络。加强旅游商品开发,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旅游商品,引导工业企业研制旅游日用商品和工艺品等旅游商品。鼓励多种经济成分从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建立和完善重点旅游区游客集中购物场所,扶持引导组织市内重要商业中心发展旅游购物,展示常德名优特旅游商品。

  七、推进旅游区域协作。进一步细化常张旅游一体化措施,实现旅游企业之间的实质性对接。扩大旅游经济一体化区域和领域,以常德为中心,重点加强与周边200多公里和2个多小时车程内著名景区景点的旅游战略合作。稳步推进旅游无边界发展模式,以常张旅游一体化为基本形式,加强与长株潭、大湘西、环洞庭湖、湘鄂边等地的旅游一体化协作,力争2年内把常德建成湘西北旅游圈中主要的游客集散中心。积极推进与国际友好城市的合作,拓展入境旅游。

  八、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模式,建立宣传部门牵头的城市形象宣传和旅游企业产品宣传相结合的机制,多渠道推进常德城市营销和旅游宣传。将旅游宣传纳入全市各有关部门对外交往和宣传计划,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及文化交流等活动要与旅游宣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增加在中央和境外媒体的旅游宣传投入,常德日报、常德晚报、常德电视台、常德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要开办公益性旅游节目或栏目,强化媒体推介作用。建立旅游宣传促销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强化面向公众的旅游宣传,在城市出入口、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主干道、宾馆等场所广泛设置常德旅游公益广告。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旅行商、新闻记者和艺术家,到常德实地踩线、采风,高水平策划制作常德旅游形象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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