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7〕9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常德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常德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为解决当前土地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国土资发〔2007〕210号)及《湖南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湘国土资函〔2007〕3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及开发区(工业园)建设情况督查等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到今年底,各地要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问题要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到今年底,要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