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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7〕1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开展为期近两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订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通过整治,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有证有照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台帐建立率达到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学校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厂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帐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二是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特别是肉品质量把关、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三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四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五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六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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