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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5、每季度以政府督查室名义开展一次督查。
  6、在乡镇建立安监站,明确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7、在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员,由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以上专项经费,对其给予补贴。
  8、在春运、“五一”、“十一”及其他重要时期,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调度,加大上路实地督导检查力度。
  9、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组织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10、负责整治辖区内危险公路路段,市政府挂牌整治路段整治合格率达100%,其他危险路段及时整治。
  (二)乡镇政府责任包保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督查。
  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3、乡镇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台帐,包括乡镇干部包村、包路台帐,村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台帐。
  4、实行重点时段干部上路值勤制度,遇场期、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组织干部在重点路段、桥梁执勤,疏导交通,特别是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组织乡镇干部按包保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和上路值勤等工作。
  5、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杜绝非客运车辆载人、客运车超载,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6、每年对辖区内道路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整治隐患路段,对区县(市)政府挂牌整治路段的整治合格率达100%。
  7、协助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和其他堵路堵桥事件,为主做好死人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乡镇所在地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有临时性横幅标语。
  (三)村(居)委会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车辆、驾驶人基础台帐,详细记载车辆、驾驶人办牌办证、检审、保险、事故等情况。
  2、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悬挂宣传横幅,加强对村(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包保人员掌握所包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情况,每月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驾驶人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安全宣传教育到位率达到90%以上。
  4、每年开展一次村道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并设置预防事故的警示标示。
  5、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和场期、学校放假、返校等特殊时期,包保人员要在重点部位值班巡查,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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