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坚持典型带动,分步推进;坚持不断创新工程技术模式与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坚持政府引导扶持、激励和市场机制驱动、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逐步建立清洁的田园、家园、水源、能源,实现农村生态良性循环,建立农村生活社会化物业管理体系,创造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20%的建制村完成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经过努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观。
三、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
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实施三项工程:
(一)实施农业生产清洁工程。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以“两减一控一提高”(即减少农药和化肥用量、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手段,通过大力推广生态高效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降低或消除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实施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以村为建设单元,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同时,结合旧村改造,引导居民住宅合理规划,开展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栏、改院活动,绿化美化环境,建立村容整洁的新村形象。对于有条件的村镇与农户,帮助引进国外先进的处理技术与设备,更高质量净化农村生活环境。
(三)实施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工程。通过政府引导、扶持、激励和市场机制驱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村组织和农民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尊重地方、民族风俗,建立村规民约、卫生公约、公开议事制度,把生态文明转化为农民群众的道德行为规范。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组织建立乡村物业管理服务组织,建立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推行生态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的乡风新貌。
四、强化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