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总工会“湘潭发展,我有责任”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继续深入开展“百万职工创新兴湘”活动,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要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和“芙蓉标兵岗”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要围绕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围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和难点,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名师带高徒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2006年,市总工会将组织1~2个科技含量高,从业人员多,通用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种开展技能大赛;组织6000多名职工参加“传技学艺,互帮互学”活动(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3.着力自主创新,激发职工创新活力。要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主题,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重点,广泛开展“创新示范岗”、“创新示范能手”活动;积极开展“五小”活动,推广先进操作法、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活动;组织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推进企业新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增强。
  4.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和队伍的建设,做好职工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纳入竞赛内容。各县(市)区总工会应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探索开展“安康杯”竞赛的形式和内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的建立健全。
  四、工作步骤
  “湘潭发展,我有责任”劳动竞赛活动贯穿“十一五”规划期间,其中2006年的竞赛活动按以下步骤进行:
  1.组织阶段(2006年4月)。市总工会负责全市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并成立市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联系电话:8222975)。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成立竞赛工作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并于2006年4月底前报市竞赛工作办公室。
  2.竞赛阶段(2006年4月~10月)。竞赛活动大体分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和机关、文教卫及服务业等有关企事业单位三大组。非公有制企业竞赛活动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工会负责组织。市竞赛工作办公室将每半年分组分片进行一次督查和指导;各县(市)区应在报名参加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竞赛单位的基础上扩大参赛面,鼓励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赛。
  3.总结评比阶段(2006年11月~12月)。各参赛单位应切实注重总结和推介典型经验,并于11月底前将竞赛总结及竞赛情况统计表上报市竞赛工作办公室。市竞赛工作办公室将定期对参赛单位的活动进行考核,年终表彰一批竞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并命名湘潭市十佳创新示范岗(班组)和湘潭市十佳创新能手。
  附:2006年度全市“传技学艺,互帮互学”计划安排表(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