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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做好继承、创新和科研工作,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倡导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的方法,坚持继承和创新,继续开展师承教育,进一步做好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在继承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努力创新,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培养一批优秀的中医临床人才。
  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中医药人员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同时加强对科研课题的监督管理。创建周期内,每年申报3个以上中医药科研课题,取得1~2个科研成果。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搞好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等工作。鼓励西医兼学中医,并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创建周期内每年选送100名以上农村中医药技术骨干进行学历教育;每个中医院每年选送2名以上中医药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学习;每年完成2个以上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举办2期以上业务知识培训班和3期以上乡村医生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率达100%。
  (五)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开发中医新药和中药材种植基地
  继续开展创建“放心药房”活动,改善中药贮存保管的设施和条件,规范加工炮制方法。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中药饮片合格率为100%。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开发特色专科制剂。大力支持继蒙肝病研究所治疗丙型肝炎新药松栀丸的研制与开发项目,开发我市第一个新药。
  鼓励并扶持农民规模化种植中药材,开发湘乡市毛田乡和湘潭县响塘乡中药种植示范基地,提倡乡镇卫生院就近收购自种中草药,实现中医中药同步协调发展。
  (六)加强管理,全面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中医股,专人负责中医管理工作;二级中医院成立中医指导科,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管理科,理顺中医管理体制,完善中医管理网络。
  各县(市)要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要求,全面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创建活动。2006年,湘潭县率先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其它县(市)完成申报工作,启动创建活动。2008年,各县(市)全部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的建设标准,跨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行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要把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关键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小组。市已成立了农村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农村中医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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