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知识产权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每年达200人次以上,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培训每年10000人次以上,领导干部提高培训每年1000人次以上,形成一支与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三、工作重点
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解决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瓶颈因素为突破口,以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为重点,努力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提升全市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努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和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全面加快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纵向到位、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2.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充实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在全市5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局,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3.完善管理体系。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要服务对象,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延伸现有知识产权管理网络,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发挥地区优势,加强知识储备。继续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科技中心等知识密集、人才密集优势,加大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发和掌握更多的核心技术和原创知识产权,增强我市知识储备和科技发展后劲。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冶金、机电、生物医药、新材料支柱产业和农业、能源、环保等领域,组织重点项目的联合攻关,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集成创新,力争实现重大突破,取得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
2.强化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扶持我市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跟踪、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再创新,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科研开发、市场营销、技术引进、对外合作交流、维护合法权益等经营活动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积极支持我市优势企业、支柱产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引导企业变“制造”为“创造”、变“贴牌”为“创牌”,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打造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强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