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包括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全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保障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逐步提高。
(一)2006年度
目标:工资历史拖欠解决50%;探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纳入工资支付监控体系,初步形成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在建筑行业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它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障金,实行在劳动保障部门监督下的专户管理;指导督促各类企业根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合理调整工资水平,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时间:10月。
明确湘潭市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拖欠工资的范围和计核标准。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求,落实责任。开展企业工资分配综合治理调研,分类制订措施和办法。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工资分配及支付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行动,进行督查和年度考评。时间:11月至12月。
各级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各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推动企业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宣传贯彻工资政策法规,组织县(市)区和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全市联动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以领导小组名义组成若干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县(市)区进行指导,综合考评和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二)2007年度
目标: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障金制度,促进企业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
第一阶段: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时间:1月至5月。
研究制定本年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展开调研,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支付法规和政策。
第二阶段:全面总结、检查验收阶段。时间:6月至12月。
全市联动组织开展清理解决拖欠工资专项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由领导小组组成若干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县(市)区进行督查,总结清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工作成效,表彰在清理解决拖欠工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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