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湘潭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市质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制定的《湘潭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湘潭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质监局 市经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建设局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为建立健全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材市场体系,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居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等部门〈湖南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6〕1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建材批发交易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对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初步建立防范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建设工地的机制;装饰装修材料的整体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法制、制度建设,使其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整治重点
本次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要突出对劣质建筑用钢材、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预制构件和建筑脚手架钢管、扣件四类产品的查处和整治;二是要突出对小型、个体、私营生产、销售、租赁企业的监管;三是要突出对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经营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各类批发市场、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的交界处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和私人规模投资工程、招商引资工程的整治;四是突出对生产、销售地条钢及用地条钢轧制的钢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性整治;五是突出市内重点工程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工程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