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6〕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6〕1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16号)精神,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4号)和《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6〕6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并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依法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