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到200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85%;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90%。
第一阶段(1月-5月):研究制订本年度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扩大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示范单位范围。
第二阶段(6月-12月):进一步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行各行业、各类型劳动合同范本,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市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小组分赴县(市)区进行督导、考核,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2008年度
目标:到2008年底,劳动合同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执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100%;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100%。
第一阶段(1月-5月):研究制订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政策。
第二阶段(6月-12月):市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小组分赴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召开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组织机构。市将成立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比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各级政府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年终进行严格考核。
(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法规政策体系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范本。根据各行业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岗位特点,分类制订劳动合同规范文本,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报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研究制订《湘潭市推行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和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3.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科学规范劳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从签订、录用、鉴证,到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争议处理等,规范劳动关系异地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