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保障局《湘潭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6〕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湘潭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湘潭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我市劳动合同政策措施体系,使劳动合同制度在全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湖南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1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组织实施
坚持依法行政,统筹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循序渐进,全面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使劳动合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执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严格、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劳动规章制度健全、劳动关系清晰”的总体目标。
(一)2006年度
目标:到2006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70%;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80%。
第一阶段(5月-10月):制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含目标考核责任制),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各级制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结合市有关政策制订具体办法。确定市、县(市)区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示范单位。
第二阶段(10月-12月):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市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小组分赴县(市)区进行检查指导,综合考评和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全市经验交流现场会,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200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