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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整治两轮摩托车三轮跑跑车和残疾人代步车在市城区非法载客营运和违规占道停靠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城区砂子岭广场、窑湾以东,湘江湘潭二大桥以北,芙蓉广场以西,板竹路口、护潭广场、建设北路铁(公)路立交桥以南的区域。
  四、职责划分
  (一)联合执法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和协调市城区非法载客营运的两轮摩托车、三轮跑跑车和残疾人代步车的查处工作。
  2.负责对禁停地段违规占道停靠车辆进行处罚工作的协调。
  3.负责对无证照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进行处罚工作的协调。
  4.协调处理被依法收缴的违规车辆。
  5.法律文书由各执法主体单位按法定职责依法出具。
  (二)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载客营运从业人员劝说解释工作,按政策积极协调处理有关善后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有关信访接待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协助解决联合执法中的有关问题。
  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负责对联合执法行为进行督查。
  市财政局负责有关经费保障及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等工作的监管。
  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负责协调市内外媒体对整治工作的宣传。
  雨湖区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做好非法载客营运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救助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市政府通告精神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好非法载客营运从业人员的生活救助、保障等工作。
  市城区各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门前整治责任,禁止两轮摩托车、三轮跑跑车和残疾人代步车在本单位区域内、门口及其附近停车候客。
  五、罚款管理
  联合执法期间的罚没款,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统一管理和使用。
  六、工作步骤
  (一)2006年12月15日前,召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
  (二)2006年 12月18日,召开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三)2006年12月19日至31日,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培训;雨湖区、岳塘区政府及所属街道、社区和市残联根据本通告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辖区内两轮摩托车、三轮跑跑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载客营运从业人员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和落实救助政策等工作。
  (四)2007年1月4日,召开联合执法行动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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