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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气象预警短信服务的通知》(湘防〔2007〕12号)精神,确保准确、快捷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提醒人民群众避灾防灾,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保障公共安全、指挥防汛抗灾、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等方面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612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是一个双向沟通的气象灾害信息预警服务系统,其主要功能是:用户拨打96121获取最新气象和农业科技等信息,系统将向所有用户及时发送天气预警、农林牧灾情等信息,传送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通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宣传发动,带头使用气象灾害信息预警服务。
  二、市气象局和电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建设好9612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原则上采用包月制,以成本价收取信息通信费(信息费 1 元/月,通信费 2元/月)。
  三、全市各单位、各乡镇应带头开通9612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电话,并作为预警终端,以便及时获取气象预警信息。必须按照自愿的原则,鼓励广大农村固定电话用户开通9612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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