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健康教育,严格学校管理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教育,将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严格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45号)规定,学校食堂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对由社会力量开发建设经营的,学校要与开发商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校园商店推行连锁化、规范化经营。学校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与规章,加强食堂和校园商店的卫生管理。要坚持每天清洁扫除,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实行食堂食品原辅料准入验收制度,定点采购并做好台账;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病传播;加强学校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加强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与安全保卫,改善学生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流行,必须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接报后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学校在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改造的投入,特别是在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时,要统筹考虑学校食堂与饮用水设施的改造,确保师生饮食及饮水安全。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食堂时,其设计方案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施工,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申请的学校食堂预防性卫生监督要尽快安排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食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参加,保证投入使用的食堂布局和卫生设施符合卫生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安排解决学生饮水的专项经费,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各学校医务室必须配置适量常用药品,防治学生常见病、多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