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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2.1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
  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性和跨县(市)区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组织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和技术比武;统一发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
  2.2.2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督查、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及时向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协助、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事发地的支持和帮助措施;承办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 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旅游局 综合协调和配合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承担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市发改委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济物资的调拨、供应和协调。
  市经委 综合协调铁道、公路运输组织安排。
  市公安局 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交通疏导和协助组织紧急疏散转移、解救群众的工作;负责旅游者住宿设施消防防控工作,参与协调旅游住宿设施火灾事故救援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抢救伤病员和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实施卫生应急处置措施,防控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事发地开展心理救助。
  市财政局 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市水文局 掌握发布汛情,及时提供水文信息。
  市林业局 负责森林火灾、火险及野生动物病原体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森林火灾、火险预警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
  市民政局 组织和分配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济物资。
  市工商局 维护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市场经营秩序。
  市物价局 维护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物价稳定。
  市安监局 牵头调查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参与协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市统计局 指导和协助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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