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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两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2008年3月1日-4月20日)。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对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附件1、附件2),并于3月31日前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4月20日前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
  (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20日-5月31日)。4月20日-25日为自检阶段,市整规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各地“回头看”行动和整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标准按附件3执行,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县(市)、区,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探矿权、采矿权审批。4月25日-5月31日为受检阶段,全面接受省整规检查验收组和国家九部委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回头看”行动是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加强工作力量,切实保证工作经费。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本地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协同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实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负责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联合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加强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向,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者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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