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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具体工作步骤见流程图。
  (二)技术方法
  1.应用卫星遥感技术手段
  农村土地调查将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技术,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数据,并利用数字高程模型对影像进行数字微分纠正、数字镶嵌,按图幅范围形成1:1万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
  2.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调查以1:1万比例尺正射影像图作为外业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采用室内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
  城镇土地调查应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采用解析法,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
  3.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4.基于网络的信息共享技术
  借助现有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先进、高速、大容量的全市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的网络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结构分级实施,实现市、县(市、区)互联和数据的及时交换与传输,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实现与各行业的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
  五、有关规定
  (一)调查比例尺
  1.农村土地调查采用1:1万比例尺。
  2.城镇土地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
  (二)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
  农村土地调查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城镇土地调查自行确定。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5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1.5°分带(可任意选择中央子午线)。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
  (三)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统一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规定的分类系统,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四)坡耕地分级
  耕地坡度分为≤2°、2°~6°、6°~15°、15°~25°、>25°五个坡度级。坡度≤2°的视为平地,其他坡度级分为梯田和坡地两种类型(见表1)。
  表1 耕地坡度分级及代码坡度分级≤2°2°~6°6°~15°15°~25°>25°坡度级代码ⅠⅡⅢⅣⅤ注:上含下不含
  (五)基本调查单位
  土地调查以县(市、区)行政辖区为基本调查单位,国营农、林、牧、渔场及各类开发(园)区的土地调查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
  (六)行政区域界线确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统一采用民政部门的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作为本次调查控制范围的依据。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由各县(市、区)依据最新行政区划确定。
  (七)控制面积确定
  (1)市、县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依据标准分幅将行政区域勘界界线统一矢量化,制作下发行政区域界线矢量数据。(2)以图幅理论面积为控制,计算图幅内界线各方控制面积。(3)依据下发的本行政区域界线矢量数据、分幅控制面积和图幅理论面积,制作《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计算行政区域控制面积。
  (八)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其中,长度单位用米,保留1位小数;面积量算单位用平方米,保留1位小数;面积汇总单位分别用公顷和亩,公顷保留2位小数,亩保留1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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