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8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劳社办发〔2008〕71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08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2008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2008年是《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以法律施行为契机,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干事创业,奋发有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保持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注重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整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加快我市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于实现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继续加大《
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成立劳动合同政策宣讲团,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上门,认真解决用人单位执行中的难点和困惑问题,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做好我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待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后,适时制定本市相关规定。按计划完成《天津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为全面准确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提供法律法规支撑。
三是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本并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提供给企业和劳动者使用,适时取消劳动合同鉴证,全面启动劳动合同备案制度,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为企业提供简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四是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继续落实2006-2008年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在落实城镇各类企业和职工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目标基础上,逐步将劳动合同的覆盖范围延伸到各类非公企业及所有的就业群体。将劳动合同签订率列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考核目标,并争取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