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爱卫会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23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下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爱卫会将组织开展2008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灭鼠范围及目标
本次活动以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城区、街道为重点,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农村的灭鼠活动由各属地爱卫办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通过这次活动,确保城区的鼠密度有明显下降,达到国家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在赣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和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 “属地管理,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原则,中心城区的公共场所、绿化带、城市下水道、垃圾中转站的灭鼠工作由市爱卫办指定专业消杀队伍组织实施;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灭鼠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居民户及住宅区居民的灭鼠工作,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责;委托了社会专业消杀机构承担灭鼠工作的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所委托的机构按照此次方案要求负责具体实施。
三、活动时间
本次统一灭鼠活动时间为4月15日-5月10日。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人员培训、药物分发和投放、检查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20日)
市、区两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大造灭鼠声势,宣传灭鼠知识,使此次灭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