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省财政安排“三农”各项支出280亿元,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均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城市维护建设税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林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2)积极调整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水稻种植面积3000万亩,总产330亿斤。继续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农业招商规模以上项目投资额增长10%。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做优一批农产品品牌。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个,制(修)订省地方标准280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450个、绿色食品350个、有机食品100个。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列入考核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利税、出口分别增长15%,带动农户或基地面积增长10%。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全省农产品出口增长15%。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20个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20个重大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培育12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40万农户。 (省农林厅、科技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农科院)
(3)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增加10个百分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机制,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家。新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00家。加强集体财务管理,力争全省80%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省农林厅、财政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4)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圩区治理、山丘区水源工程和小型泵站改造工程。整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400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2.46亿元,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60个。进一步提高丘陵山区开发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加快黄河故道农业资源开发,建设180万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省级专项支持匡围沿海滩涂5万亩,新增省级统筹滩涂围垦补充耕地指标1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 (省农林厅、水利厅、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
23.加快实施农村新一轮五件实事。
(1)道路通达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大中桥梁1200座,建造小农桥5500座。 (省交通厅、财政厅)
(2)教育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24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建设中职实训基地30个左右、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5所。 (省农林厅、劳动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
(3)农民健康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对经济困难的45个县(市、区)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培训农村卫生人员12800名。 (省卫生厅、财政厅)
(4)环境整治工程。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1.5亿立方米。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8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8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0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3万座。编制三类村庄规划1600个、村庄布局规划20000个,对200个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省水利厅、农林厅、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厅、财政厅)
(5)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平均每个乡镇送1万元图书,每个乡镇送4场戏,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新建116个乡镇文化站,建成“农家书屋”3000个,出版“三农”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各100种,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85万户。 (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财政厅)
24.继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其中苏南新增吸纳苏北劳动力10万人,苏北对口挂钩交流4.5万人。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省劳动保障厅、农林厅、扶贫办、教育厅、财政厅)
25.推动脱贫攻坚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对人均2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全面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监测。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积极推进村企挂钩工程,加快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步伐。 (省扶贫办、农林厅、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乡镇企业局、民政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6.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完善相关区域性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70%的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40%的县和县级市完成建设方案。 (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27.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编制并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苏北后发优势,努力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并进,继续推进“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区,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加快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加大新一轮沿海开发力度。集中力量帮助宿迁实现更大突破,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支持连云港实现更大发展,加快淮安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发挥盐城在沿海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科技厅)
(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
28.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提高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切实抓好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五个重点行业和“国家千家”、“省级百家”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电力节能调度,推进19万千瓦“能效电厂”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万元GDP耗水量比上年下降4%。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项目和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关闭“小化工”的三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50万千瓦以上。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企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行清洁生产,扩大循环经济试点。整体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先进管理模式,完善和落实相关计量、考核、统计体系。全面落实新的环境价格政策,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 (省经贸委、环保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交通厅、科技厅、质监局、安监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电力公司)
29.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扎实推进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沿海开发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把太湖水环境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国家太湖治理总体方案,组织编制完成江苏省实施方案暨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太湖治理工程投资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今年省财政投入治理太湖资金20亿元以上,太湖流域各市、县新增财力的10%到20%专项用于太湖治理,突出抓好走马塘调水引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环太湖生态清淤和环境修复等工程,抓紧做好新沟河前期工作,所有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抓紧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推进城乡区域集中供水。加快南水北调东线治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运行效果。 (省环保厅、水利厅、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科技厅)
(2)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和改厕工作。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提高城市扬尘管理水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全面完成划定禁采区内采石企业的关闭任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湖泊管理、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法打击在长江、河湖非法采砂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增2-3个省级园林城市。 (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水利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海洋渔业局、气象局)
(3)继续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完成造林总面积15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 (省林业局)
30.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用地,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土地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和土地执法奖惩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发展改革委)
(五)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31.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优势企业和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省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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