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08〕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省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统筹兼顾作为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方法,把改革开放作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主要途径,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努力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的喜庆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为50项重点工作,由省政府领导成员、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现将《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事关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细化目标,明确进度要求,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工作实绩实现本届政府工作的良好开局。省政府将定期组织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目标分解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 (省发展改革委)
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 (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统计局)
3.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3%、3.6%。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
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 (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
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 (省外经贸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省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
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省农林厅、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海洋渔业局、乡镇企业局)
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省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省劳动保障厅)
1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省人口计生委)
二、任务分解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1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省发展改革委)
(1)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研发、商务、信息等生产服务业,积极提高旅游、商贸等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交通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旅游局、金融办、地税局)
(2)优先发展软件产业。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100亿元,增长32%;完成软件出口24亿美元,增长50%;软件外包3.6亿美元,增长1倍。继续推进“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等载体建设,建成3-5个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加快建设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 (省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
(3)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重点在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房地产、现代商贸和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培育一批江苏服务业名牌。 (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
13.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1)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计划,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群,努力在重大装备自主设计制造、重大整机产品自主研制上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8%。 (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
(2)进一步做强做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电子信息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均突破万亿元。组织编制“143工程”滚动项目计划,重点在工程机械、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型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新能源装备等六大产业链和关键技术领域实施突破。力争光伏产业、风机制造产业产值翻番,新材料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生物产业增长30%。加快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超百亿元大企业大集团超过90家。启动实施“十百千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江苏名牌产品。 (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国资委、质监局)
14.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000亿元,增长12%;利润总额250亿元,增长15%。5家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25强,年营业额超100亿元企业争取达到10家。 (省建设厅、建管局)
15.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1)积极推进苏通大桥、泰州长江大桥、南京长江四桥、南京过江隧道、连云港港、太仓港、洋口港、大丰港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崇启大桥和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江苏段,认真做好宁杭铁路、沪通铁路江苏段、宁启铁路复线和电气化改造前期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2)推进田湾核电二期以及一批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超临界及以上大机组发电装置工程建设。完成电网投资和改造280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电力公司)
(3)基本完成海堤达标、东调南下二期主体工程、里下河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加快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通榆河北延、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航运工程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交通厅)
(4)抓紧苏州禾发科技、无锡海力士三期、昆山龙腾光电二期、淮安富士康二期、南通王子制纸、泰州医药城一期、徐州工程机械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南京中邮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等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
16.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扩大通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引导住房、汽车等消费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新增连锁网点2000家,新(扩)建市场、物流配送中心30家,发展二星级以上为农服务社1000家,其中三星级为农服务社400家,实现农家店县级全覆盖。 (省经贸委、文化厅、建设厅、旅游局、通信管理局、供销社)
17.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扎实做好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普查试点、单位清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质量,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省统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
(二)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8.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一批市场化导向的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新建12家博士后工作站,新增国家和省认定“一站两中心”50家左右,企业申请专利达到3.5万件,授权专利突破1.2万件。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切实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研发,鼓励本土科技型企业在境外收购、参股或设立研发机构,推进研发活动国际化。 (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外经贸厅、人事厅)
19.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和转化。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资金、社会资源投向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更多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重大科技成果。围绕全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支持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推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申请量达到1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万件。培育100家专利申请超百件的优势企业,促进一批重点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预警援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正版化成果,完成200家大型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省科技厅、财政厅、经贸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
20.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发展各类科技创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着力建设好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交易、融资服务、社会化人才服务、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五大平台。围绕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建设一批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繁荣和活跃技术市场,支持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知识产权局)
21.进一步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重点引进和培养拥有创新成果、通晓国际先进管理、善于运作科技资源的领军人才,引进世界级工程技术人才。全面实施“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举办“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五批项目资助计划,启动资助项目200个,选拔培养行业拔尖创新人才2000名。推进留学人员沿江创业带建设,新建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继续实施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千名苏商出国培训计划、长江工程师计划等培训工程,启动三年引进千名高端、百名世界级制造业工程管理人才计划,加快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经贸委、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