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规划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需求约10万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资金需求约500万元,经济适用住房需求约56万平方米。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八条 2007年年底前,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滁州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力争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第四章 住房供应和租赁住房补贴
第九条 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一)建设总量约为66万平方米,约11500套,其中廉租住房约10万平方米,约2300套;经济适用住房约56万平方米,约9300套。
(二)建设区域指引:主要分布在创业路西侧、紫薇路与花山路交叉口的西侧、城东纬四路南和扬子路北、会峰路与凤阳路交叉口的北侧、会峰路与丰乐路南侧,以及在其它区域按照商品房开发项目总量10%-15%的比例配建。
(三)建设标准: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
(四)建设年度指引(见表一)
表一:规划期内建设年度指引
建设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年度 | 廉租住房面 积 | 经济适用住房面 积 | 合计 | 建设区域 |
2006 | 1.0 | 5.3 | 6.3 | 丰乐山庄、创业路、南谯路 |
2007 | 1.5 | 5.7 | 7.2 | 创业路、开发区 |
2008 | 2.0 | 12.1 | 14.1 | 按新建住宅面积10-20%配建或集中建设 |
2009 | 2.5 | 14.8 | 17.3 | 按新建住宅面积10-20%配建或集中建设 |
2010 | 3.0 | 18.1 | 21.1 | 按新建住宅面积10-20%配建或集中建设 |
合计 | 10 | 56 | 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