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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保障发展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保障发展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滁政〔2008〕8号)


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保障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

滁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基本保障发展规划(2006-20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滁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加强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指导,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遵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依据《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滁州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5-2010)》、《滁州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滁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滁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滁州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三条 本规划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本规划的适用区域为城市规划区(包括琅琊区,南谯区的腰铺镇、乌衣镇、沙河镇、大王办事处、南谯办事处),适用区域依据滁城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四条 本规划坚持立足滁州市实情,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实施规划的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规划说明。

第二章 城市低收入家庭现状与住房需求

  第六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现状。截至到2005年年底,滁州市城市居民为37.3万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37元,人均GDP为22000元,人均住房面积为27.9平方米;城市低收入家庭约16000户,总人数47520人,人均可支配收入5396元,其中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15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为1772户,总人数为52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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