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滁政〔20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缪学刚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并主管监察、审计、政府法制、机构编制工作。
袁 华同志 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人事、财政、公安、司法、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城东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大、政协,武警部队。
刘飞跃同志 负责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物价、旅游、外事、侨务、市直机关行政事务、接待、对台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物价局、旅游局、琅琊山管理处、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处、台湾事务办公室、驻京办事处、驻沪联络处。
刘 波同志 负责文化、高等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残疾人联合会、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共青团滁州市委、妇女联合会、文化艺术界联合会、工商行政管理局。
朱云霞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广播电视、体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红十字会。
黄秀生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粮食、供销、民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农业委员会、林业局、水利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粮食局、供销社、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地方志办公室、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军队、法院、检察院,联系气象局、中央储备粮滁州直属库。
王图强同志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物资总公司、轻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