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落实2006年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的通知

  6.农村敬老院建设。扩建、改建乡镇敬老院14所,集中入住五保对象540人。
  7.农村村村通电话工程。解决未通电话的25个行政村通电话问题,全面实现村村通电话。
  (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100个示范村。
  2.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基本完成烧窑港拓卡工程。
  4.建设农村通达、通畅工程,完成公路改造600公里。
  5.提质改造50条城区小街小巷。
  6.将雨湖公园改造成为开放式公园。
  7.进一步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参合率”达60%。
  8.新建一批垃圾中转站和水冲式厕所。
  9.市、县两级支持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
  10.为特困群体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000例。
  二、责任体系
  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行政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责任。
  (一)市政府负责全市落实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1.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办、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残联、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移动湘潭分公司等22个单位分别为主要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
  2.工作责任:(1)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2)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3)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4)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5)市直责任单位要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并明确责任。
  三、考核体系
  (一)考核机构:按已设立的考核机构不变,职责不变,适当增加考核办力量,具体负责省、市18件实事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人事局(联系电话:8524457)。
  (二)考核对象:市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考核市直22个责任单位和5个县(市)区政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