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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落实2006年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的通知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落实2006年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的通知
(潭办发〔2006〕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市落实2006年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发有为,集中力量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省、市18件实事,努力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附:1.湘潭市落实2006年省8件实事目标
  任务分解一览表(略)
  2.湘潭市2006年为民办10件实事目标
  任务分解一览表(略)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4日

  湘潭市落实2006年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继续分别为民办8件和10件实事的决定,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确保省、市18实事全面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1.积极扩大就业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工作。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5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2万人;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比上年增长15%。
  2.继续抓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建成乡镇到村水泥路740公里。
  3.加快农村沼气池建设。新建农村沼气池6000口。
  4.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26所;解决农村300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符合省定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
  5.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45%、100%和40.9%;新建城镇经济适用房5万平方米,建设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7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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