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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办发〔2007〕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24日

湘潭市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潭市发〔2006〕7号)精神,结合湘潭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 “十一五”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 “科教兴市” 战略,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资源、资本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创新的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自由宽松、富有活力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到“十一五”末,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0年,全市建立2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1);扶持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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