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排队结果的通报

  (四)经考核验收,下列单位和个人被评为计划生育明星(排名不分先后):
  1.被评为计划生育明星村(社区)的有10个,分别是:射埠镇泉井村、易俗河镇烟塘村、茶恩寺镇茶恩村、山枣镇保元村、金石镇月形村、东郊乡新江村、韶山乡花园村、广场街道和平社区、长城乡红旗村、昭山乡昭山村。
  2.被评为计划生育明星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的有10人,分别是:青山桥镇上方村赵伏新、花石镇新华村张晓红、射埠镇桂花村李茂松、翻江镇七里村周辉增、白田镇集中村叶全中、龙洞乡中朝村贺德仕、银田镇南湖村唐明政、护潭乡红星村黄迪文、东坪街道横街社区唐伏泉、荷塘乡滴水村王正其。
  3.被评为计划生育协会明星专职会长的有10人,分别是:杨嘉桥镇新湘村颜菊珍、中路铺镇矛塘村龙新余、昆仑桥办事处铝南村冯祝荣、潭市镇高仑村陈元清、杨林乡杨林村周辉、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社区许芝莲、鹤岭镇果沙社区李翠珍、书院路街道飞机坪社区徐凤莲、板塘乡板塘村康国华、宝塔街道福星村李秀英。
  4.被评为计划生育明星村(社区)计生专干的有10人,分别是:河口镇石湾村张彩霞、分水乡旗山村易小兰、东山办事处先进村段灿红、棋梓镇坪湖村刘华香、永义乡枫木村严旭辉、平政路街道大埠桥社区颜红、云塘街道雪园村社区刘倩、先锋乡中心村黄云辉、社建村街道文建社区唐赞、霞城乡和平村曾利华。
  二、奖励
  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
  (一)按照2006年初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确定的奖励标准,对被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雨湖区奖励3万元,对获得“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的湘潭县、湘乡市各奖励6万元,韶山市、岳塘区各奖励2万元,获奖单位从奖金中提取20%奖励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奖励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00元,从奖金中提取30%奖励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
  (二)按照2006年初市政府与12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部门(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和确定的奖励标准,按考核评估得分情况,对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计生委各奖励5000元,对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经委各奖励4900元,奖励市工商局4000元。获奖单位从奖金中提取50%奖励其目标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具体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专干。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