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快企业裂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办发〔2007〕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湘潭市加快企业裂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0日
湘潭市加快企业裂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潭市发〔2007〕1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企业裂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企业裂变工作作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一个突破口和推动力,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机制高效整合资源为动力,以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突出核心企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和知名品牌建设,促进企业裂变向园区辐射和转移,加快产业聚集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全市工业经济的整体实力。
二、基本原则
(一)裂变企业从母体分离出来,在当地注册进行生产经营,成为独立法人实体。
(二)裂变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产品畅销,效益好。
(三)裂变企业主要在园区发展,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聚集要求。
(四)裂变企业须实现产权多元化,进行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企业裂变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裂变企业形成的生产能力达到350亿元,其中湘钢100亿元,湘机、江南、江麓各50亿元,其他企业100亿元。
(二)销售收入300亿元,其中湘钢100亿元,湘机、江南、江麓各50亿元,其他企业50亿元。
(三)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总产值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