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落实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潭办发〔2007〕18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2007年落实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
2007年落实省8件和市10件实事的实施意见
切实关注民生,坚持为民办实事,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确保省8件和市10件实事落实到位,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1. 健全覆盖农村的公路网络。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000公里。
2. 健全覆盖农村的通信和流通网络。新增通电话自然村(待省分解);农村乡乡能上网信息化工程达到100%;解决农村广播电视盲区听广播、看电视的问题;标准化乡村农家店建设(待省分解)。
3. 实施覆盖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收率达到100%。
4. 健全覆盖农村的卫生服务体系。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15所;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5. 完善覆盖城乡的污染治理体系。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待省分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建(筹集)城镇廉租住房12000平方米;新建农村沼气池4000口;解决农村68465人安全饮水问题。
6.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拨付到位100%;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扩改建乡镇敬老院5所,新增集中入住“五保”对象285人。
7. 健全覆盖城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0000人;积极帮助300户县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7500人。
8. 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率、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到位率、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夫妇施行出生缺陷干预到位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