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村务公开内容应包括:各级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内公益事业的办理等事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人口和计划生育、征兵工作、村集体债权债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农村土地流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良种补贴和直接补贴、购买农机及燃油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情况。要把财务公开作为重点,所有收支明细账目必须及时逐项逐笔公布,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村务公开至少每半年要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和要求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村务公开要逐步由目前公开办事结果,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推进。村务公开可以通过召开会议、张榜上墙、印发资料、内网公布、广播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条件差的地方至少要设立固定、方便、坚固、适用的村务公开栏。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完全公开、不及时公开等现象。
13.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的,都必须予以公开,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的质询和监督。要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各级要加强对党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真正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参与和了解。
14.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作为基本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公开推选的经验,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积极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成员和村委会换届中推选的“四提倡一注重”选举村干部的做法,注重从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结合乡镇机构改革,鼓励乡镇干部到村按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重视和选拔开拓创新、务实清廉、业绩突出的基层领导干部到县以上党政机关工作。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制定和完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补贴标准,村、组不准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减轻县、乡、村干部的负担。
五、加大惩处力度, 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