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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潭办发〔2007〕30号 2007年7月23日)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围绕全面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湘潭的目标,围绕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努力构建农村基层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利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工作目标。农村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工作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农村建设和改革的党风政风问题,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是求真务实,服务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同阶段和要求,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的发展水平和条件,针对乡镇、行政村和基层站所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不断丰富载体,改进方法,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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