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重点支持湘潭(德国)环保工业园区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和推广以汽车三元净化器、复合材料制品、碳纤维制品、新型墙体材料、低辐射监视器、新型镍氢动力电池为代表的高技术环保产品(市经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七)努力促进绿色消费
1.鼓励购买和使用能效标志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以及再生产品,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消费习惯(市商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
2.提倡宾馆、饭店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鼓励大型商场、超市使用和销售再生材料、再生包装产品、大力倡导合理消费用餐,减少浪费(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三、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
(一)重点流域环境治理
1.湘江镉污染废水整治和区域环境整治。落实《湘潭市湘江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对竹埠港和吴家巷工业区的环境治理,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湘江湘潭段水质稳定在国家Ⅱ、Ⅲ类水质标准(市环保局、高新区管委会、湘潭县政府)。
2.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湘江沿岸所有限期治理企业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控制在总量指标之内,全市范围内一律不得新建有镉污染的企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3.湘潭县响水地区小化工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全面整治老污染源,确保该地区所有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市环保局、湘潭县政府)。
4.涟水河湘乡段重点污染源治理。建好湘乡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对湖铁铬渣进行有效治理,确保涟水河湘乡段水质达到国家Ⅱ、Ⅲ类水质标准(市环保局、湘乡市政府)。
(二)工业“三废”治理
1.执行工业“三废”排放总量指标,确保所有含镉废水达标排放,对省、市政府下令关停的企业进行督查,防止超标排放现象反弹(市环保局)。
2.做好重点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加快湘钢中水回用工程、电化含锰废水二期处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湘潭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湖铁电炉除尘改造工程按时完成。到2010年,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大于85%,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大于90%(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经委)。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城区内所有工业噪声源都不得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新上项目的噪声源排放均须在国家排放标准之下(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