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争取建立国家丙级康复中心,拉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
6.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各级康复机构、综合医院康复科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培训骨干,传授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7.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工作。加大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量,为肢残者装配普及型假肢、矫形器。
8.开展康复知识宣传,预防残疾发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每年“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
9.确保并逐年增加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保障残疾人康复工作需要。
(二)教育
任务指标:
1.发展学前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大力推广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与健康儿童的同等水平。
2.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3.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主要措施:
1.建立保障机制,确保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制定和落实优惠扶助政策。
2.加大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发挥其中心辐射作用,带动随班就读。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鼓励市内部分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教专业(班);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3.拓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做好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上线残疾考生的招录工作。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充分发挥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扶持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基地建设,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5.开展扶残助学活动,争取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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