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残疾人维权工作基本落实。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为1000余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来访未发生一起恶性上访或突发事故。湘乡市、湘潭县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六)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调整充实各级残联领导班子,8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残联组织,并配备专干,城市社区残协组建率达100%,湘钢等一批大型企业在全省率先组建残联。通过培训学习,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雨湖区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区)”称号,湘乡市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市)”称号。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奔小康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扎根不深,扶残助残意识有待加强;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部分基层组织需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满足不了事业发展的需求。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创造和不断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着力打造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湘潭而奋斗。
(二)总目标
1.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使残疾人生活总体上接近或达到小康水平。
2.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0%得到康复服务。
3.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4.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长效机制,残疾人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有一定幅度提高。
5.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扶持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增加收入,保障基本生活。
6.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7.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办好省第八届残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