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批转湘潭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潭政发〔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湘潭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七日
湘潭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湘潭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以面向基层、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主线,以带领残疾人共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持续发展。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1.8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市政府将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复明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使2000余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湘潭县、雨湖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社区康复服务先进集体”。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前进。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共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58期,培训残疾人3395名;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1588名;企事业单位依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2464名。通过各种方式扶、帮、带,使6228名残疾人自强闯市场,取得显著成效。全市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30万元。
(三)残疾人教育、宣传、文体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50名残疾考生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开展扶残助学活动,扶助贫困学生3000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为残疾人事业鼓与呼,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成功举办全国特奥篮球赛。组队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共获国际比赛奖牌11枚、全国性奖牌48枚。一批残疾人文艺节目和摄影书画作品获奖。
(四)残疾人扶贫、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救济工作全局,全市城镇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大部分实现了五保供养。筹资66.5万元,为109户残疾人改造了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