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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潭政发〔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
(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27号)精神,现就建设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重要作用
  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是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是为广大农民群众办的实事,同时也是供销合作社系统适应现代流通要求、强化自身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对促进生产、扩大消费、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采取切实措施,积极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作顺利推进。
  二、稳妥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改革改制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通过重组、挖潜、改造、创新,整合社会资源,力争用三年多的时间,在全系统建立起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营销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县级配送中心4个,乡镇超市65个,村级示范店(综合服务社)800个,发展专业合作社5~8个,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协会8个,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
  1.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市、县(市)两级以组建的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以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为重点,以农资农家店为基础,逐步形成上联省级公司、生产厂家或大型供货商,下联农资终端网点,建设集采购、物流、配送、零售和科技服务为一体,覆盖全市农村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统一布局、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的要求,以连锁经营为主要经营形式,建设配送、信息、科技咨询服务三个平台,为全市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放心、经济、优质的农资产品和技术服务。
  2.建设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服务网络。县(市)供销合作社要从实际出发,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当地的特色产业搞开发。充分利用现有网点、市场、设施,重组资产、整合资源,以县城为重点,积极推进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升级,引导城镇农贸市场改超市,提升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网络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和运销龙头企业,积极引办、领办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解决农产品的“卖难”问题。支持龙头企业提升自主创新的研发能力,发展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努力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延长农副产品的生产链条,稳步扩大农副产品的生产规模。大力招商引资,引进农副产品加工生产项目,提升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档次和品位,增强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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