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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失效]

  市建设局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促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素质的提高,切实提高工程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吸引外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外贸企业、三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增强本地区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引导流通企业增加质量意识,推动实施流通领域质量安全标准。
  市科技局要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
  市邮电、交通、旅游等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自身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服务质量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贯彻国家和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重点抓好文明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上台阶。
  市卫生局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公共卫生相关产品的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重大事故的查处。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引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要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努力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要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市农业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进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本地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市环保局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加强“三废”排放的监督检测,确保环境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市公安、司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医药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查处。
  市宣传、政策研究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要配合质量兴市工作,加大对质量兴市战略的宣传力度,把握政策舆论导向,为提高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市战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市政府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引导企业争创各级名牌产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并做好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格把好食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锅炉特种设备安全;及时推广质量兴市战略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战略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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