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以科技创新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努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
5. 工作目标。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10年,要实现以下重要目标: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建立20家以上国家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科技创业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总申请量的35%以上;注册商标申请量年递增15%以上,争创5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
--创新成果有效转化。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形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四大产业集群。职务发明专利的转化实施率在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
--创新人才大量涌现。全市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3.6万名,每万名从业人员中人才占有量达到3400人,人才资源总量所占从业人员比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高新技术产业拔尖人才达到6000名。涌现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形成比较完善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弘扬创新精神,努力创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尊重创新愿望、发挥创新才能、肯定创新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组织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基本建立起支撑创新的金融、人才、园区载体和中介服务体系。
三、突出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重点
6.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鼓励企业加快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和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努力形成一批集研究开发、设计、制造于一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研究开发任务,主持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加强原始性创新,努力获得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加强集成创新,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使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科技基础和已有创新优势,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坚持引资与引智并举,积极吸引国外一些大公司和研发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合作研发。在更高层次上引进技术,限制盲目重复引进,提高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深度。继续深入开展“湘潭企业大学行”和“专家教授湘潭行”等产学研互动活动,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面向我市主导产业选择应用开发研究课题,参与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招标;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创办科研实验实习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努力在全市创造并形成一种产学研密切合作的机制和环境,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系统集成,选择一批技术成熟、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重大技术成果,集中资源,加速转化,尽快形成商品,实现产业化。
7.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培育。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集中优势力量,针对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解决我市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在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制、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机械及新型电梯关键技术研究、城市轨道车辆及零部件研制、新型矿山装备及安全技术研究、新型功能材料的研究与开发、中药现代化和创新药物研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的研究、大宗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水稻优质丰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提高我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质量。实施“431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围绕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等4大高新技术产业,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滚动扶持,培育壮大10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引导新项目向园区聚集,努力延长产业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主导产业群,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