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要围绕和谐湘潭建设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切实加强征地拆迁、劳动关系、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卫生防疫、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依法治理,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遏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各领域的法律秩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依法治理,依法建立和规范城乡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促进基层自治组织和基层干部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全面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健全村(居)民选举制度,实行民主选举;依法健全村(居)民大会和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依法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健全村(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实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建立健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探索和推动党的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办事相统一的原则在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根据合法性、民主性原则,组织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依法规范基层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规章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的水平。
  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充实和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的内容,争取在本规划期内,全市有70%的村跨入“民主法治村”行列,有8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全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和本行业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结合县市区、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它列入党委工作重要任务和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工作基本任务,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委的统揽和推动作用。各级人大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引导、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任务、内容与地方法制建设紧密结合、相互统一,强化其在法制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目标管理责任制或其他形式综合考核的范畴,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履行相关责任和任务,有计划地改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条件,组织和推动规划的全面实施。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要保证领导力量,完善组织形式,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工作督查、工作讲评等制度和方法,加强统筹组织和具体领导,日常工作仍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