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人大、政协等部门参加的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编制限额和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是否在职数限额内按照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各项政策法规等情况。
四、配套法规建设
在
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出台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原则,依法办事。出台涉及公务员管理政策措施,不得违背
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并事先征求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意见。在
公务员法实施的同时,中央、省市印发的有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试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文件不再执行。对现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进行认真清理,视情况修改或废止,切实维护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工作要求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会同编制、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事,不得随意变通,乱开口子。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
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