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潭市发[2006]27号 2006年12月1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1.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20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职业教育的规模和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已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两个《决定》精神,从增强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努力开创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大市场,用抓产业发展的理念抓职教,大力推进资源整合、结构优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初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3.要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科教文化新优势的要求,经过五至十年的努力,把湘潭建设成为在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职业教育基地。“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调优调强中等职业教育。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人数稳定在3万人左右,在校生人数保持在6万人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比例不低于50%,市外生源占职校学生总数达到60%以上。力争建好8所国家级重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5所省级重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级重点县级职教中心。